谢守成:“阶梯式”辅导员职业发展模式探讨

发布时间: 2015-12-30      访问次数: 416
 
 “阶梯式”辅导员职业发展模式探讨
 
    从中央16号文件提出职业化至今,高校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已经过10年历程。教育部今年3月颁布的《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以下简称《标准》),明确了辅导员作为职业的概念,表明辅导员队伍建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今后,工作的重点将是探讨和解决困扰辅导员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突破现有困境,建立新的辅导员职业发展模式,推动辅导员职业的发展。

    一、辅导员职业发展的现实瓶颈

    《标准》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辅导员不仅仅是一个岗位,而且是一种职业。从职业的角度看,辅导员至少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一,辅导员是一项可终生从事的工作;其二,这种职业有专门的知识和技术要求;其三,它有特定的专业领域和工作平台;其四,它应具有随时代变化的工作模式。但是,从当前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现实状况来看,除社会公众对辅导员职业的认可度有待深化外,许多辅导员本身还不能从内心真正认识、认同这一职业,也就很难在行动上将其作为终身从业职业。分析辅导员职业发展的瓶颈,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虽然可终生从事,但缺乏明晰的职业生涯规划。职业生涯是指个体职业发展的历程。明确每个阶段的特征和任务,做好规划,对更好地从事自己的职业,实现确立的人生目标,非常重要。而很多辅导员对自身职业发展没有明确的目标,也缺乏长期的规划。

    二是虽然有知识性和技术性要求,但缺乏有效的自我实现机制。辅导员工作的内容过于繁杂,日常事务多于思想政治教育,经验性事务多于技术性事务,导致很多人误认为此项工作没有技术含量,不需要知识储备和学习,因此工作不具挑战性,缺乏竞争力,无法体现自身价值并实现增值。

    三是虽然需要专业性发展,但没有成熟的培养体系和相应的工作平台。辅导员工作需要具备相关领域的综合性知识,也需要在某一专业领域深入发展。目前对辅导员的培训很多,但缺少专门的、系统的综合性学科学习,也缺少关于学习内容的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同时,缺乏专业性的职业环境和工作平台。

    四是虽然工作具有时代特征,但工作模式没有应时代要求而变化。尤其是辅导员的职业管理模式,依然停留在行政化上,辅导员实行学工部门和学院两级管理,上下级关系明显,而业务指导和行政支持则相对较弱。

    二、“阶梯式”辅导员职业发展模式的建立

    “阶梯式”发展理论认为,发展是有阶梯性的,它是一个上升的、前进的运动过程,是曲折性与前进性的统一,阶梯内发展具有持续性,阶梯间发展具有跨越性。“阶梯式”辅导员工作模式,则是根据《标准》,将辅导员队伍设置为两个层级:具有较高职业水平乃至专家资质的高级辅导员(副教授职称以上),可以相对地减少或脱离院系工作,作为学校各个专业性辅导咨询机构成员来开展工作;中、低级辅导员则在院系(或学生社区)专门负责学生工作。在工作内容上,也有两个层级,即高级辅导员负责各类各项教育内容的设计、研究,以及面向有特殊需求学生个体的“一对一”专业帮扶,面向特定学生群体的团体专业帮扶,面向其他辅导员的职业培训与指导等;中、低级辅导员负责院系学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这两个层级是阶梯式发展的关系,体现了辅导员在职业领域内,持续发展以及跨越发展的空间及过程。从个人职业生涯来看,前者可发展为学生工作某一领域的专家和导师,后者可向前者的方向发展。从职业自身的发展来看,随着一批辅导员长期稳定地从事工作的实践和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将得到极大的丰富和发展。因此,“阶梯式”辅导员职业发展模式既是辅导员个人的阶梯式发展,也是辅导员职业的阶梯式发展,是一个“实践—研究—再实践—再研究”的过程,辅导员的职业内容以及方式方法等将不断得到发展和创新,辅导员个人发展及其知识、技能等将不断得到提升,由此,辅导员工作的活力将不断得到激发。

    建立“阶梯式”辅导员职业发展模式,应实现管理关系的改变。学生工作部门与辅导员之间不再是以管为主的上、下级关系,而是以指引、服务为主的业务指导关系。同时,建设相应的工作平台是辅导员职业得以阶梯发展的重点。

    (一)建设课程支撑平台

    高校要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具备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辅导员应成为课程建设与讲授的主体。这不仅有利于辅导员的职业发展,如职称评聘、学术研究等,更能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发展。以华中师范大学为例,学校建立了“大学生思想素质课程体系”,开设了形势政策课、党课、心理健康教育课、择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创业创新辅导等必修课,同时还以辅导员为主体,开发了一系列“体验式”学生素质课程,如爱心教育课程、心灵成长工作坊、模拟法庭等,不仅被广大学生所喜爱,也成为辅导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平台。

    (二)建设专业服务平台

    根据辅导员在不同领域的专业发展,要建立直接面向学生的各类专家工作室,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咨询与帮助。不仅包括高校已有的心理咨询中心(室)、就业指导中心(室)、社区服务中心(室)、辅导员品牌工作室等,而且还要建立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帮扶的学业辅导中心(室)、针对学生违纪行为教育的矫正教育中心(室)、针对学生社会实习和创业实践指导的社会行为指导中心(室)以及针对学生特殊问题设立的其它咨询工作室等。这些专业服务平台的建立建设,立足于学生发展的实际需要,检验着辅导员的职业化水准。

    (三)建设网络信息平台

    学生工作信息化是当前高校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而开展的重要变革。利用信息化来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教育品质是辅导员需要重点学习和发展的职业内容。信息化的运用使得学生工作方式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革。例如,华中师范大学开发的“新生自助报到系统”,不仅实现了新生网上办理入学手续、开学直接拎包入住,大大减轻了辅导员迎新的工作量,而且使新生教育得以在网上提前进行,大大缩减了新生入学的适应期;“I华大”学生教育管理网络平台,更是大大提升了辅导员的工作效率,强化了他们处理学生事务、加强家校沟通、开展学生教育的工作效果。加强对学生信息的收集、处理及应用,不仅可以建立更加快捷的学生预警系统,而且可以从大数据中提炼分析学生的消费观念、学生的经济状况以及学生的价值取向等。而这些都需要由具备专业能力的辅导员较长时间地进行研究。

    三、“阶梯式”辅导员职业发展模式的实现

    “阶梯式”辅导员职业发展模式主要从辅导员职业发展的角度来进行设计。在实际工作中,辅导员工作内容繁杂,头绪多,带的学生多,专业与职业结合不紧密等等,都会影响和制约辅导员在职业道路上的发展。要实现这一模式,需要努力促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学生事务相对集中地直接面向学生办理

    辅导员除承担本职工作外,还大量承担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布置的工作,整日疲于应付,而那些真正需要技术含量的思想政治教育则因时间不够、精力不足无法有效地进行。因此,高校要切实为辅导员减负,通过整合各职能部门资源,集中建立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大厅),直接面向学生开展业务办理与事务服务,同时简化程序、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如华中师范大学就建立了“学生事务大厅”,将全校所有涉及的学生事务集中起来实现“一站式”办理。同时通过信息化集成,实现学生事务的自助式办理,如各类学生证明、证书及成绩单的自助查询和打印,通过网络化集成,可以实现网上办理;建立社区服务室,将一些学生事务服务延伸到学生宿舍;引进社会化服务,使学生可以在事务大厅直接办理火车票取票、银行业务等等。事务大厅以学生为中心的人性化服务,极大地减轻了辅导员的负担,使得辅导员的精力主要转向了本职工作。

    (二)激发院系自主创造性和班主任工作积极性

    要激发辅导员工作的活力,需要进一步激发院系自主创造性和班主任工作积极性。激发院系自主创造性,主要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应重心下移,由学校主导向院系主导转变;激发班主任工作积极性,主要指要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日常管理事务中的积极作用。当前各高校学生规模很大,“一盘棋”式地开展学生工作,操作上困难很大,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同时,一名辅导员带200名学生,有的更多,要做到个性化教育也十分困难。因此,一方面,学校应建立院系主导的学生工作模式,使院系辅导员可以充分结合学生特点及专业等实际情况开展教育活动。另一方面学校应加大班主任队伍建设力度,为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由专业教师兼任。辅导员可以将一些具体的管理事务交给班主任,与班主任的工作实现互动互补,既可以宏观组织、协调各班级的学生工作,也可以对学生开展个性化的教育和帮助。

    (三)加强辅导员的职业体系建设

    “阶梯式”辅导员职业发展模式强调的是职业的持续发展与跨越发展。必须加强职业体系建设,才能保持该职业的源远流长。一是要建立学科支撑。需要以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为基础和主干,整合哲学、管理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信息科学等诸多学科,建立专门的辅导员学科或专业,为“阶梯式”辅导员工作模式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和丰富的知识体系。二是要规范业务培养。建立有规划的、规范的培训体系,针对辅导员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进行一定的资格认证,不断增强辅导员的职业信念。三是要改进选聘方式。辅导员职业需要“不拘一格降人才”,采用多元化的选聘方式更有利于保持辅导员队伍的活力和相对稳定。高级辅导员可以试行社会专业人才的引进,如香港城市大学的前任学生发展处处长,就是一位企业家竞聘上岗的。四是要争取社会认同。有效的社会认同,尤其是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认同,是“阶梯式”辅导员职业发展的基础。《标准》的出台,为辅导员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方向,但应与现行的高校人事制度对接,尤其是低、中、高级辅导员的评定应尽快地与现行的辅导员行政职级、职称评定对接,而且还要研究出台更有利于辅导职业发展的支持措施,如奖励支持、境内外学习研修支持、学术科研支持、人才培养平台支持等。
                                                                     (选自《高校辅导员》2014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