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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举办第六届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9浏览次数:1422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举办第六届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闽委教思[2017]5号


各高等学校:

  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主办的第六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将于2017年1月-5月分省级初赛、片区复赛和全国决赛三个阶段开展,其中省级初赛要求于3月底前完成。为选拔推荐我省高校辅导员参加全国大赛,以赛代训、以赛代练,进一步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决定举办第六届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承办单位: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辅导员专业委员会。

  二、参赛人员

  原则上为全省普通高校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应有2年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

  三、时间地点

  拟于3月下旬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举行省级比赛,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比赛流程

  本届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分为初选、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1.高校初选:初选工作由各高校负责组织,每所高校遴选推荐1名辅导员参加全省复赛。初选可参照教育部“全国复赛、决赛参考比赛项目”开展(见附件1),即笔试、主题班会、案例分析、主题演讲、谈心谈话等五个环节。高校初选工作于3月上旬前完成。

  2.省级复赛:侧重笔试、主题班会、案例分析环节。

  3.省级决赛:侧重主题演讲、谈心谈话环节。

  五、奖项设置

  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各若干名。同时,择优推荐10名辅导员参加全国第四赛区复赛(全国复赛分六个赛区,其中第四赛区包括福建、西藏、云南、广东、广西、海南六省)。

  六、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把组织参与职业能力大赛活动作为提高辅导员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过程,引导辅导员坚定职业理想,明确岗位要求,进一步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2.请各高校于3月8日前,将本校《第六届福建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主题班会视频光盘(限时10分钟,视频制作具体要求见附件1)寄送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通信地址: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陈新星,联系电话:0591-22868289、18050402227);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315552582@qq.com。逾期未提交《报名表》的学校,视为主动放弃。未按要求提交主题班会视频光盘的,则此项不得分。

  附件:1.全国复赛和决赛参考比赛项目

      2.第六届福建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报名表

附件1.2.docx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2017年2月14日